交通總部總警司高富士昨解釋,取消有關酌情是回應公眾對酒後駕駛的關注。新措施生效後,司機若在俗稱「吹波波」的檢查呼氣測試中,讀數超過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的法定上限,會如常被帶走接受俗稱「大機」的舉證呼氣測試。「大機」測試若證明司機酒精超標,並且介乎23至27微克的「酌情」範圍,警方不會像目前般警告了事,司機會進入檢控程序。
放生司機不會翻舊賬
司機的酒精呼氣讀數倘若介乎22至37微克之間,可以選擇用血液或尿液樣本分析結果,代替「大機」呼氣測試的讀數,作為呈堂證據。
警方的資料顯示,06年至今年6月,共有283名司機的「大機」呼氣測試結果為23至27微克,犯了法也只被警告「放生」。警方稱,雖有六個月的檢控期,但不會因今次取消酌情,而對過去半年內被「放生」的醉駕司機「秋後算賬」。
高富士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如有證據證明司機在酒類影響下駕駛,即使呼氣測試讀數低於法定的22微克,當局仍可提出檢控。
此外,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警方將在明年初進行隨機呼氣測試。所謂「隨機」是指隨意、任意、沒特定地方或刻意選擇。
隨機抽司機測試呼氣
隨機呼氣測試將在警方的路障中「隨機」試行。屆時駕駛過路障的司機,或會每隔數輛就要接受測試,或會每次同時截停數輛車同時進行測試。警方正採購約120部新預檢儀器。
新儀器10秒內有結果
高富士指,新儀器會在約3至10秒內得出結果,司機的酒精呼氣讀數如超過20,新儀器會即時發出訊息,屆時司機要接受進一步的讀數測試。
酒後駕駛釀成車禍,在03至07年共導致157人傷亡,每年平均有99宗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警方每年約進行逾4.2萬宗呼氣測試,當中約5%至7%司機的酒精超標。
警方對酒後駕駛執法新措施
9月21日起:
‧取消酒精呼氣測試中,司機酒精呼氣含量可超過法例5微克的寬限,呼氣讀數一旦超出法例的22微克即時被捕
預計明年年初開始:
‧以隨機方式,在路障引入「隨機呼氣測試」
‧首次酒後駕駛被定罪人士停牌不少於3個月
‧強制被扣10分司機參加駕駛改善課程
資料來源:警察交通總部
特稿:灌水不減體內酒精濃度
酒後駕駛被捕的司機被帶返警署後,往往以「灌水」、頻頻如廁,甚至故意拖延時間延遲進一步抽血檢驗等手法,務求降低體內的酒精含量,但警察交通總部高級警司朱明寶表示。有司機拖延時間接受第二次檢測,但結果顯示體內酒精含量比最初接受測試時更高。
司機在路面接受俗稱「吹波波」的呼氣測試,讀數如超過每100毫升含22微克酒精,會被帶走再進行俗稱「大機」的舉證呼氣測試。「大機」讀數若少於37微克,司機有法定權利,選擇以血液或尿液測試代替呼氣測試。
拖延或適得其反
部份酒後駕駛司機利用這「權利」,驗尿或驗血前狂飲水、頻如廁,希望「冲淡」體內酒精。也有司機會在意外後離開現場,再「加碼」飲酒,然後推說體內的酒精是撞車後飲酒造成。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據她所知,甚至有司機驗尿時偷偷「溝水」進樣本作假。
「喺警署飲水、如廁都係人權,我哋唔可以阻佢。」但朱明寶指,有關做法未必有效,體內酒精濃度或會隨時間而增加,有司機故意拖延,結果驗尿驗血時錄得更高結果。關嘉美解釋,新陳代謝速度因人而異,「酒鬼」體內酒精或會較快揮發,初飲酒人士則相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