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體重逾200磅的無業男子,疑因途人眼神兇惡,在短短一個多小時內,以𠝹刀連環𠝹傷三名途人。昨日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三項傷人罪,由於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故被判醫院令8個月。
26歲被告李文俊(圖)於91年舉家移民加拿大,其後回港,因輕度智障須服藥。兩名精神醫生的報告均指他有精神分裂症,智商徘徊正常與智障邊緣。
根據案情,被告於今年8月13日,先後在旺角豉油街、尖沙嘴天星碼頭及旺角窩打老道,以𠝹刀割傷三名男途人。傷者18至22歲,全是手掌、手腕或手臂被割傷,其中一人右前臂有長七厘米割傷。
被告於同日晚上8時半返回寓所大廈時,被埋伏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KCCC49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