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煲蠟受傷影響一生。去年中秋全港急症室共接獲14宗因煲蠟受傷個案,傷者身體出現5%至15%面積燒傷,且以臉部為主,不但留下疤痕,日後或會影響心理發展,一旦嚴重燒傷手部而結疤,更會減低手部活動能力。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房屋署範圍內煲蠟,會被罰款1,500元至2,000元。
皮膚收緊影響活動
全港公立醫院急症室去年中秋節共收到14宗煲蠟受傷個案,屯門醫院每年也會接獲5至10宗。該院急症部急症科專科醫生李秉聰指出,傷者年齡介乎6至20歲,主要是臉部及下肢受傷,大部份受傷面積少於5%,也有個案身體10至15%燒傷。
李秉聰稱,傷者主要是二級燒傷,即皮膚表皮受傷,患處會脫皮、出水泡等,即使治癒後也會留下疤痕。曾有患者被燒掉眼睫毛,也有一名6歲男童因在熱蠟上噴水,令火燄突然上升,燒傷臉部,到急症室求診時出現水泡及脫皮,雖未有危害生命,但出院後一至兩個月內仍要定期到醫院覆診,更會留下疤痕。
最常見的受傷個案是將紙燈籠拋入熱蠟之中,令熱蠟濺出,或產生蒸氣,灼傷皮膚;又或是走避不及直接被火燒傷。李秉聰指出,由於大部份傷者都是臉部燒傷,儀容及心理或會受影響;一旦嚴重燒傷手部,痊癒後若手指及手掌的皮膚收緊,活動能力或會受影響,故提醒家長切勿讓子女煲蠟。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直接插在場地的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燒烤場)煲蠟可被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房屋署提醒公共屋邨居民切勿讓子女煲蠟。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是即時扣分項目,違犯者除會被扣分外,也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被罰款1,500元。房屋署職員若發現有小童煲蠟,會加以勸阻,並會警誡其家長,若小童不聽勸告,職員會向有關住戶即時扣分。若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會被終止租約。
煲蠟受傷處理方法
1.即時遠離火源
2.以清水清洗傷處
3.切勿自行除去凝結在皮膚上的熱蠟
4.以清潔紗布或保鮮紙覆蓋傷處
5.盡快到醫院求診,減低細菌感染風險
資料來源:李秉聰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