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部價值近300萬元的紅色法拉利超級跑車,一個半月前在何文田行駛中突然着火「自焚」,全車付諸一炬,司機事後不知所終,警方其後聯絡車主,有人聲稱因感到身體不適而離開現場自行往醫院求診。事件引起警方懷疑,經追查後揭發自稱是司機的車主,事發時其實身在內地,真正司機是其兒子,車主在接到兒子求助電話後才趕回香港,並涉嫌為愛子頂包自認司機;父子昨晨同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記者:黃婉儀、梁澤岡
「自焚」的紅色法拉利跑車登記車主是一間印刷公司,該公司董事姓黃(57歲),與家人同住銅鑼灣天后廟道。黃有一名24歲的兒子,報稱任職電腦支援工作。據悉,兩父子的駕駛紀錄都欠佳,兒子更有多次不依交通規則及超速駕駛紀錄,分別在05年及07年兩度停牌。
稱過海求醫露馬腳
肇事的法拉利跑車屬Ferrari360ChallengeStradale型號,2003年出廠,黃在今年4月以其印刷公司名義用294萬元購入該車。該印刷公司名下尚有多部名車登記,包括保時捷及平治房車等。據悉,黃有向保險公司為該部法拉利跑車購買全保,保險金額高達200多萬元,每年保費亦要4萬元。此外每月供車費用亦要數萬元。
事發為今年7月23日早上約10時50分,黃向警方供稱當日早上10時,他駕駛該部法拉利跑車載同兒子由天后寓所出發到旺角,放下兒子在區內商場一間網吧參加比賽後,黃聲稱因早前發現其車胎有異聲,遂驅車到宋王臺法拉利車廠檢查車輛;當跑車沿何文田窩打老道第二線往沙田方向,抵達九龍維景酒店對開馬路時突聽到一聲異響,車尾隨即着火焚燒。黃向警方表示他瞬即下車後,因受驚感到身體不適事後致電兒子,並在兒子陪同下到港島一間私家醫院求診。
涉嫌製造在場證據
不過,警方對有人報稱在意外後不適,竟然捨近求遠過海求醫認為很不尋常,西九龍交通部警員於是展開追查,結果揭發黃姓車主在跑車自焚期間根本不在香港,而是在意外發生後個多小時,即當日中午12時才經西部通道由內地趕返香港,於下午1時,與兒子會合趕往港島的醫院求診,製造「在場證據」;父子並在下午2時到警署報案。
警方調查後相信肇事司機另有其人,極可能就是車主的兒子,懷疑有人駕車遊車河出事後找父親頂包;由於法拉利車主須接受該車廠開設的訓練班以便掌握駕駛技巧,不排除有人駕駛不當引致跑車出事。
至昨日早上,黃氏父子返回西九龍交通部協助調查時,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將父子正式拘捕,並將案交由紅磡分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車主父子涉頂包案示意圖
特稿:購法拉利限制多 保費高昂
法拉利跑車非比尋常!不單止是它的價值、外形和性能,甚至車主購買汽車保險都與別不同。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表示,名貴跑車法拉利駕駛風險比一般車輛高,所以投保額較大,通常會是車價的5.8%,若以300萬計算,即約每年10多萬保費;同時保險公司受保亦要求較高,如需要該車「指定司機」作受保人,即使是車主的兒女,亦會因其年齡限制而可能被拒絕受保,若由非指定司機駕駛遇上意外,將不會獲得保險賠償。
受保人須是指定司機
他表示,購買法拉利並非有錢便可,還有很多限制,如要接受駕駛法拉利跑車的訓練,又或有足夠證明顯示有操控該跑車的經驗,保險公司投保的要求亦相對較高,「大部份保險公司都要求受保人是指定司機或車主自己,嚴格來說,代客泊車都唔可以泊。」
一般來說,法拉利的指定司機可以有兩個名,第三個名便會加保費約一成,但亦有嚴格限制,即使親如子女亦未必能成為指定司機,「如果個仔唔夠25歲,又冇接受過駕駛法拉利訓練,根本冇能力操控咁大馬力嘅跑車,所以一般都唔畀做指定司機」。如由非指定司機駕駛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投保者將不會獲得賠償,所有維修費用一概自行負責。
羅少雄補充,由於法拉利車速高,一旦遇上意外,無論是跑車本身抑或涉及他人的車輛,其碰撞損壞程度亦相對較高,所以投保金額較大,而墊底費亦會比一般車輛高出一倍。本報記者
Ferrari360ChallengeStradale小檔案
出廠年份:2003年
當年售價:294萬
引擎形式:V式8汽缸DOHC40V
汽缸容量:3,586cc
極速:300km、0至100公里:4.1秒
重量:1,180kg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