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退休漢為供養三名年輕子女,於四年間隱瞞社會福利署擁有約9萬元保單,以及因變賣廣州單位獲得約40萬元的財產,成功騙取45萬元綜援金。老翁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詐騙社署逾45萬元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65歲被告張明超,於01年10月5日至05年12月31日,向社署聲稱並無擁有未申報的超額資產,其後社署揭發被告戶口有約40萬元,來自出售前妻的廣州單位,還擁有一份約9萬元的保單,共詐騙社署45.8萬元綜援金。
辯方求情時曾指,被告過往有兩段婚姻,與前妻誕下兩名女兒,現年19及20歲,他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名10歲兒子,其妻任清潔工人。當被法庭查問何以竟能每月申領近萬元綜援金,他表示要養三名子女,並斥責兩女是「廢人」,只懂晚上玩遊戲機,早上睡覺。
案件編號:FLCC24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