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受到「早禱會」事件影響,由鄭美施任處長的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被指變成無良僱主。該處上周突然加強早晚監察傳媒報道及評論工作,指令多名員工「朝6晚8」上班,每日工作13小時,又無列明持續多久和會否補償。該處不少人員看不過眼,指部門欺負合約員工,又漠視長工時影響健康,其實政府新聞處已有人員進行類似工作,影視處的做法浪費公帑。
影視處知情人員透露,該處上星期突然緊急調動人手,兩名合約員工須提早每朝6時上班,晚上延至8時後下班,分別監聽多間電子傳媒機構的新聞報道和評論節目,把涉及影視處的內容紀錄下來。另一名員工則須提早7時上班,閱讀全港報章,把涉及該處的內容剪存。各人均要撰寫報告,盡快交到影視處處長辦公室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辦公室。
「傳媒知道先縮沙」
影視處發言人回覆說,員工於辦公時間外執行某些特定工作,可循公務員既定程序獲得適當的補償安排,例如補假。發言人又說,上星期有兩天該處需要幾名員工協助部門公關經理,執行一項有關傳媒的特定工作,有關工作上星期已完成。知情者則踢爆說:「當傳媒知道件事,佢先至縮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