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要小心食物的防潮包釋出可令人腸穿肚爛有毒物質。醫院管理局中毒諮詢中心今年5至7月接獲三宗誤服食物防潮包內石灰中毒的個案,三名患者均灼傷口部或喉嚨,幸受傷情況不嚴重,留院一日已大致康復。有專門研究毒理的醫生批評,石灰是工業防潮產品,不應加進食物內,但本港沒有監管食物防潮物質的法例,提醒市民拆開食物後要即時取走防潮包。
記者:鍾麗霞
中毒諮詢中心最近接獲三宗石灰中毒個案,第一宗個案是今年5月發生,一名99歲在老人院居住的老婦拆開一包內地製的餅亁進食時,誤當防潮包為糖包,將防潮包內的石灰倒在餅亁上一同食用,結果灼傷口部;6月份一名一歲男嬰拆開一罐內地製亁菊花產品的防潮包,大量石灰四散,部份灼傷了男嬰的面頰及嘴唇;7月時一名在老人院居住的84歲老婦,吃即食紫菜時誤吞防潮包內的石灰。三名患者受傷後即時用清水漱口,並到急症室求診,觀察24小時後出院。
嚴重可致腸穿肚爛
由於石灰吸水力強,故被廣泛用作工業防潮,但中毒諮詢中心副行政總監謝萬里警告,石灰遇水便會發熱,若入眼可致盲,誤服則會灼傷口部及喉嚨,嚴重可導致腸穿肚爛,是古代著名的毒劑,「雖然石灰有嘢包住,但難保唔會接觸到食物,就好似我哋唔會將包好嘅老鼠藥同食物放埋一齊。」
謝萬里表示,雖然出事的石灰防潮包寫明不能食用及有毒,但兒童及長者未必能理解,故呼籲家長及照顧者拆開食物後,應立即取走防潮包以免誤服,食物製造商也不應以石灰作防潮包原料,石灰中毒並無解藥,只能以大量清水冲洗。現時不少包裝食物使用的防潮珠由於屬矽膠,毒性甚低,市民即使誤服傷害性也不及石灰高。
現時沒有法例規管防潮包的物質,食物環境衞生署指防潮劑不是食物,故不會監管;海關則表示包裝食品內的防潮包不屬於消費品,不受該部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