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責統籌傳遞奧運聖火的一名警察護送隊成員,在今年4月聖火運抵本港當日,需加班工作。下班後,他涉嫌在萬寧偷竊僅值50多元的安全套和朱古力,當場被捕,但辯稱因念念不忘工作,才一時忘記付款。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吳從景(46歲)否認一項盜竊罪,他駐守西九龍交通部,任職警署警長,現已停職。
萬寧店便衣保安員陳育恆表示,他與拍檔錢少偉今年4月30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的萬寧內當值,晚上9時許,他發現被告手拿一個啡色空紙袋進入店內,他感到紙袋「輕飄飄」,遂跟柏檔「打眼色」,兩人分頭留意被告。
便衣保安員發現
陳育恆續稱,他發現被告右手從貨架取出一盒價值33元的岡本牌安全套,他繼續透過魚眼鏡監察被告,只見被告將安全套放進啡色紙袋內。他的拍檔則扮成顧客,發現被告取了一包Moverpick牌朱古力,兩人見被告沒有付款,遂在店外表明身份截停被告。
陳向被告表露其便衣保安身份,被告從袋內取出安全套並向陳致歉,當被告跟隨陳返回辦公室及拿出朱古力時,被告略帶驚慌地說:「對唔住呀,我係伙記嚟㗎,你唔好報警,如果唔係好大件事。」店舖經理稍後報警求助。被告向警員出示警員委任證,陳才知悉被告所說的「伙記」原來是警員。
警員以盜竊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原打算購買避孕套,因被他人看見,被告感到尷尬才放進袋內,他在店內邊逛邊思考工作的事,直至便衣保安詢問他有沒有貨品仍未付款,他才發現自己已身處萬寧店外。
上司做品格證人
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的品格證人高級督察戚銘人(譯音)原是被告的直屬上司,被告5年前加入警察護送隊,護送隊經常接觸外國元首政要、貴重財物及敏感物件,被告一直都通過品格審查。
戚又表示,護送隊需負責奧運聖火在港傳送事宜,被告負責統籌及訓練其他護送隊隊員,聖火在被告被指偷竊當日運抵本港,戚翌日需要與北京奧組委開會,香港於5月2日傳遞聖火,被告的工作量已大增,戚不時見他面露疲態,被告案發當日更需超時工作至晚上八時。案件今日繼續審理。
案件編號:KCCC4690/08
警長涉偷安全套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