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應維護法紀的警察,淪為大耳窿的爪牙。入職19年的警員,充當中間人,向友人提供20萬元高利貸,年息高達570厘。友人於一年半內償還逾51萬元,仍未能本利清還,最終向廉政公署舉報。涉案警員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協助放貴利及一項洗黑錢罪名,判監一年,但獲緩刑兩年。
若被革職失60萬退休金
被告陳偉榮現年38歲,案發時為駐守西九龍總區的警員,事後被停職調查。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六歲女兒,於案中並非真正放債人,只充當中間人助朋友借錢,案件亦沒有涉及濫用職權或其他刑事罪行。
辯方續指,被告會失去工作及退休金等,現已後悔。據估計,被告一旦被革職,會失去超過6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近4,000元長俸。
裁判官林鉅溥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實際得益,但他已損失甚巨,故判緩刑。被告聞判後低頭啜泣。
案情指,05年9月,事主麥雅潔陷經濟困境,向份屬朋友的被告求助。隨後被告借十萬元給她,聲稱來自高利貸集團,月息15,000元,逾期還錢則每天罰款1,000元。至去年2月,事主未能如期還款,被告再向她借出十萬元,事主其後得知貸款由「威哥」借出。
事主舉報設局拘捕被告
05年10月至07年5月間,事主共將51.2萬元還款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但仍未還清欠款,不勝負荷。事主於同年6月錄下被告向她追債的對話,又作出舉報,並按廉署指示,約被告於茶餐廳見面,裝作還錢,設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