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拍電影人家說你誇張,說出來人家罵你胡扯,但又真實發生。
八月二十六日,福建福清市有個男人被人追債。
事發原因是兩個男同鄉赴朋友喜宴,A說忘了帶錢,要B替他墊支五百元送禮。
不料事情過去了三年,A一直沒有還錢,見了B也是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B當然很生氣,忍了三年,終於忍不住。二十六日下午,冒着微雨,拿了一根木棒,跑到A家討債。
A見B持棒而來,連忙也抄起一根鐵棒,兩人在門口對峙。
B大聲討債,A見圍觀者眾,礙於面子,一口咬死B在胡說八道,自己從來沒有叫他代墊什麼禮金!
兩人各持棍棒,都不敢輕舉妄動,相持不下,B就跟A說,如果你沒欠我錢,就當着這麼多人的面發一個毒誓,你敢發誓,我就當沒事發生。
A聽了,說,好,今天我就當着大家的面發誓,如果我真的欠你的錢,就天打雷劈!
他聲如洪鐘發完這個誓,為增氣勢,將手中鐵棒用力朝天一指。誰知就在這時,一道閃電劃過天際,啪啦一個雷打下來,不偏不倚,剛剛劈中A君,頓時倒地不起。眾人趕緊七手八腳將他抬去醫院,經過搶救,總算脫離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