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庭耀的行為藝術 - 林夕

鍾庭耀的行為藝術 - 林夕

選舉活動最具娛樂性的地方,就是在投票日守在屏幕前,看着從票站調查所得的候選人戰況。最刺激的經驗,是2000年陳水扁對連戰及從國民黨分裂出來的宋楚瑜之戰,當天從早到晚,看着民望比連戰高的宋楚瑜力追陳水扁,最後只以幾個百分點落敗,那過程實在如觀看一場二十小時的足球賽。
在投票日定時公佈候選人形勢,當然會影響選民的最終決定,特別是謀定而後動的游離票,按目前民調仍高達兩成,也許可以解釋過往某些候選人高開低收或低開高收的現象。實時公佈,其實對資源不足的泛民在配票上有利,即使他們沒有旅遊巴送鐵票到投票站的能力,支持者也能自行看情勢,在比例代表制的遊戲規則下玩得聰明點,保誰棄誰,以選票成全大局,讓最多的泛民議席當選。
這是術,也就是策略,是為大局着想,的確有違按自己支持誰就投誰的原則。
原則,是道,在最高的高地上,是一定對的,出來的結果也更有參考價值,但當對手在票站以不同名義的機構進行調查,那些機構又不約而同巧妙地分佈不同點,無一重疊,然後拿來棄保配票,一粒子彈也沒有浪費,誰都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既然選管局無動於衷或故意無為起來,這選舉的道,是否值得維持?泛民再度綑綁式反對,反對港大民調頭頭鍾庭耀打算將資料交給贊助傳媒的做法,為的是如果是人做初一,我不做十五,那實在迂腐過了頭,外國選舉條例都沒有限制當天公佈走勢,公佈出來也是民眾知情權之一,知道後改變傾向,也一樣是按自己意願行事,此中不涉道德問題,何必教選民怎樣做?鍾庭耀的好意,泛民不領情,不過,先把球交給傳媒,再而聽話決定在選舉完畢才發佈調查結果,我覺得其實主要為了凸顯選舉條例不公的表態,屬於一種行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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