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蜘蛛俠」脫阻街罪 要求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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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俠」脫阻街罪 要求道歉

【本報訊】有「蜘蛛俠」之稱的MattJamesPearce去年11月30日在中環炮台里終審法院門外,涉嫌拉起兩幅橫額示威阻街,連常任法官陳兆愷上班亦受阻。裁判官林嘉欣昨認為被告的行為確實引起不便,但根據案例被告擁有示威權利,因此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
被告MattJamesPearce(33歲)獲判無罪後,要求裁判官下令政府及控方向他道歉,惟裁判官以無權為由拒絕他。
案件編號:ESS185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