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與中銀高層 串謀周正毅犯案<br>21.5億詐騙案6人罪成

律師與中銀高層 串謀周正毅犯案
21.5億詐騙案6人罪成

【本報訊】前「上海首富」周正毅02年向中銀香港申請貸款21.5億元,收購本港上市公司建聯通(後易名上海地產)時出蠱惑,串同上海地產前女董事龔倍穎、公司財務總監、中銀國際前高層及律師行合夥人等七人,隱瞞證監會、聯交所及小股東,在完成收購後,將名下三個內地物業出售予上海地產,套現還款給中銀香港。龔倍穎早已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其餘六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公司董事作虛假陳述罪成。
記者:陳曉薇

六名被告包括:HabibullahAbdulRahman(45歲),案發時為上海地產前財務總監;吳思煒(45歲)及林麗珠(42歲),中銀集團轄下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及前副總裁;顧愷仁(55歲)及范楚文(43歲),前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的近律師行合夥人黎壽昌(48歲)。他們暫准保釋外出,法官今日將繼續宣讀判詞。

隱瞞證監聯交所上地注資

案情指,周正毅於02年3月以名下海外公司GlobalTownLimited名義,向中銀香港申請高達21.5億元的貸款,意圖為收購本港上市公司建聯通取得資金。在貸款過程中,的近律師行和顧愷仁律師行分別是該海外公司及中銀香港的法律顧問,而中銀國際在收購行動中則為該海外公司的財務顧問。
周於上海擁有峻嶺廣場、龍柏飯店及上海倫敦廣場三個物業。而截至01年6月,建聯通資產淨值約港幣24億元,其中港幣22億元以現金持有。周打算於取得建聯通的控制權後,將上述三個物業出售予建聯通,償還中銀貸款。
六名被告在獲悉將三個物業注入建聯通後,同意成立執行委員會確保還款給中銀。上述海外公司又制訂還款計劃給中銀,列明注入資產細則,但為怕阻礙收購計劃,卻多次隱瞞證監會、聯交所及股東,訛稱沒有注資計劃。34歲被告龔倍穎審訊時以金手指身份,出庭指證六名被告。

周正毅

判詞302頁法官今續宣讀

法官麥健濤昨指整個判決理由長達302頁,需時至少兩天才能讀畢。法官昨指,龔作供及接受盤問共14.5天,她雖有不誠實案底,但其供詞巨細無遺,坦白流暢,亦與案中文件證供及與涉案人士電郵對話等相配合,顯示周於收購行動中有注資計劃。而Habibullah作為財務總監,負責簽署有關文件,無可能對注資計劃不知情。
周正毅妻毛玉萍及後因炒作上海地產股價,以逃避向中銀還款17億元而被判監。周正毅因行賄及挪用資金等罪,在內地法院被判16年有期徒刑及罰款人民幣335萬元。
案件編號:DCCC980/06

六名被告背景

HabibullahAbdulRahman 45歲 上海地產前財務總監

顧愷仁 55歲 前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吳思煒 45歲 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

范楚文 43歲 前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林麗珠 42歲 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前副總裁

黎昌壽 48歲 的近律師行合夥人

HabibullahAbdulRahman

黎昌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