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揸大膽車輕判

男教師揸大膽車輕判

【本報訊】年輕男教師聲稱一時貪玩,未理自己沒有駕駛執照,擅自駕駛同事的電單車兜風,卻沒有戴頭盔,引起巡邏警員懷疑,揭發事件。涉案男教師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承認擅取車輛、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三項罪名,獲輕判罰款900元,停牌12個月。
案情指,任教於元朗某小學的24歲被告男教師黃偉立(圖),今年8月3日下午乘坐男同事的電單車,一同遊車河。當電單車駛至深水埗西邨路與欽州街交界時,男同事突然肚痛,遂下車前往公廁,並着被告替他看管電單車。豈料被告擅取其電單車兜風,又不戴頭盔,有警察駕駛電單車經過,將他截停拘捕。他昨求情指自己沒有案底,犯案因為貪玩。
案件編號:KTCC54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