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洋娃娃」Bratz版權爭奪戰有結果,美國法院前天(周二)裁定MGA娛樂公司,須向「芭比」娃娃(Barbie)製造商美泰(MattelInc)賠償1億美元(7.8億美元),其中MGA在香港附屬的公司也要賠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
MGA在2001年推出Bratz後,大受女童歡迎,繼而推出電腦遊戲及影視產品,反觀「芭比」銷量不斷下降。美泰指Bratz設計師布賴恩特加盟MGA前受僱於美泰,其間開發出Bratz意念,故專利應屬美泰,並對MGA提侵權起訴,索償18億美元(約140億港元)。
雖然賠償金額和美泰要求差距甚大,判決亦未禁止MGA繼續出Bratz,但美泰仍歡迎裁決,MGA則說會上訴。香港玩具反斗城門市職員表示沒出售有關產品。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