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車廂車匙均無被告指紋<br>盲亨涉停牌駕駛表證成立

辯方:車廂車匙均無被告指紋
盲亨涉停牌駕駛表證成立

【本報訊】綽號「車神」的猛人「盲亨」詹昌盛今年初被判停牌18個月,警方接獲線報指他將會在停牌期間駕駛,派探員在「盲亨」經常用膳的一間燒味餐廳外守候。有探員作供稱親眼看見「盲亨」驅車及下車,亦親手將車匙交出,暫委裁判官昨裁定詹昌盛控罪表證成立。然而,無論是車身內外或車匙,警方都未能尋獲「盲亨」指模。

白衣男子離開司機位

首被告詹昌盛(50歲)否認停牌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兩罪,與「盲亨」一起被捕、綽號「大D」的次被告謝明利(42歲)則承認停牌期間駕駛等兩罪,並會擔任辯方證人。暫委裁判官陳慧敏裁定首被告兩項控罪表證成立,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控方證人劉格良是警方O記探員,他供稱今年6月24日收到訓示,相信「盲亨」及「大D」兩人涉於停牌期間駕駛,並會於旺角出現。劉於下午5時多抵達花園街,至晚上8時50分,當行至花園街九龍燒味扒皇餐廳附近時,看見一輛私家車慢駛停下,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男子從司機位離開行至餐廳。由於「盲亨」多次遭傳媒報道,故探員立即認出該男子正是「盲亨」。
劉格良立即通知上司,獲指示待「盲亨」驅車離開時才採取拘捕行動,其後他於晚上10時40分於餐廳對開拘捕「盲亨」,他當時與家人吃飯,當探員要求交出私家車車匙時,他着身後一名姓區男子交出車匙,再轉交探員。其他探員則拘捕坐在「盲亨」附近的「大D」,其停牌期直至2014年11月。
辯方直指劉說謊,又指無論是車身表面、內櫳、波棍、咪錶板及車匙,都沒有尋獲「盲亨」指模,劉則一概以「呢啲嘢唔係我負責,我唔清楚」作答。辯方更指車匙在姓區男子身上發現,質疑劉為何不向該男子調查。
「盲亨」於3月下旬出獄。他昨日應訊時神情輕鬆,但不時打呵欠,其曾當女庭警的現任女友「叮噹」沒有現身法庭,兒子詹家圖則與其他親友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KCCC3914/08

探員劉格良表示親眼看見「盲亨」離開私家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