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政黨背景的葵青區區議員梁廣昌,涉嫌與女助理以多間非牟利團體及互助委員會的名義舉辦活動,向區議會提供假單據申領活動開支,涉款逾10萬元,被控共21項欺詐罪。梁廣昌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其中13項罪,騙取6.9萬元,押後判刑;女助理則否認控罪,9月22日進行預審。
如囚逾三月將失議席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案件尚未判刑,不作任何評論。根據《區議會條例》,若區議員被定罪及入獄超過三個月,便會喪失區議員資格,政府會就空缺議席進行補選;但若在區議會選舉前的四個月內出缺,則不會進行補選。
現年52歲首被告梁廣昌及34歲女被告梁凱怡共被控16項欺詐罪,梁廣昌另被控5項欺詐罪,他昨承認其中13項罪,並表示願意協助控方錄取口供及作證;至於其餘8項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鑑於女被告否認控罪候審,梁廣昌的判刑須等候案件審結才進行。
案情指,梁廣昌自88年起獲選為葵青區區議員至今,辦事處設於葵盛東邨,並於03年開始聘用女被告為助理。
假單公司從事護膚品
案發於04年3月至06年12月間,梁廣昌時為葵青劇坊主席,他曾就劇坊舉辦的三項活動,利用友人公司名義開假單,聲稱租用音響及燈光服務,成功向葵青區議會申領得13,900元活動資助,款項全數存進其銀行個人戶口。控方指該友人公司實質從事護膚品生意。
控方指涉案期間,梁廣昌及女被告分別在籌辦文娛活動中,亦以同樣方法發假單,成功申領55,120元活動津貼。涉案團體及互助委員會分別為西葵頤康健樂之友、西葵婦女會、群芳雅舍、群芳樂苑、葵盛樂苑、葵盛聲雅廊、盛妍社及盛強樓互助委員會。廉署去年6月7日拘捕兩被告,並於兩人家中電腦,發現該友人公司的空白單據副本及涉案單據副本。
案件編號:TWCC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