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巴士自瀆判監14日

男教師巴士自瀆判監14日

【本報訊】年近六旬的男教師,竟在一輛巴士上手淫,被坐在隔鄰座位的建造業安全女主任,從玻璃反射的倒影中目睹,遂通知巴士司機報警。涉案男教師否認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受審,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詞時曾表示,按照東方人士的男性身材,陽具一般約3吋大,故沒有理由女事主可看見被告當時的情況。但暫委裁判官吳維浩未有接納其說法,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昨判被告入獄14日。
被告戴尚禮,現年58歲,報稱職業教師,控罪指他於本年5月21日在一輛編號278X的雙層巴士上,當巴士行駛至吐露港高速公路近廣福邨對開時,無合理辯解猥褻暴露陽具。

掏出陽具上下搖動

控方案情透露,任職建造業安全主任的30歲謝姓女事主,當日下午3時35分在上水登上涉案雙層巴士,她坐在上層近車頭一排左邊的座位,被告則在粉嶺區上車,並坐在與女事主右邊一排的座位。
約十分鐘後,當巴士緩緩駛至吐露港高速公路近廣福邨對開時,正在觀看車外風景的女事主,透過玻璃窗反射的倒影,乍然看見被告下體位置有所動作。她於是轉頭望向被告,赫見被告以左手拉開褲鏈掏出陽具,並用右手上下搖動,她立即走落下層向巴士司機投訴,最後報警處理。警方接報到場將被告拘捕,他在警誡下否認犯事。案件日前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被定罪後押至昨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14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