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名校赤柱聖士提反書院兩名應屆會考男生,於三個月內在校內課室不斷欺凌一名同學,多次借故拳打及用足球「省」他,並搶劫合共60元零用錢。姓黃及姓杭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搶劫、偷竊及普通襲擊等五罪成立,裁判官認為兩人欠缺悔意,但考慮他們年輕及繼續求學,分別判社會服務令180及150小時,並須罰款及賠償4,560至6,500元。
兩名16歲被告分別姓黃及姓杭,黃將往加拿大繼續升學。
師生到庭支持
辯方求情稱,黃姓被告獲老師同學到庭支持,希望獲判罰款,而杭姓被告決定在原校重讀中五,可由校方提供義工性質活動,與社會服務令性質相同,希望判刑可讓他繼續學業。
將轉校升讀中六的事主於去年10月中,遭被告黃及杭在5L課室內向他索錢,強行取走40元現金。去年12月中,杭不滿事主讓其他同學取去他的飛行棋,拳打事主背部。至1月7日,黃突然問事主:「你今日有冇奉獻?」事主為免再吃拳,便奉上20元。同月18日,黃及杭在課室多次將足球踢向事主小腿及臉,事主用手擋開,而杭再拳打他的右腋窩及下顎。
案件編號:ESCC15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