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訴苦 妹向母告密揭發<br>淫13歲女網友 青年候懲

女事主訴苦 妹向母告密揭發
淫13歲女網友 青年候懲

【本報訊】毅進課程畢業男生在互聯網認識13歲女童,翌日即與女童會面,帶往公園及又一城,先後三次淫辱她,其後更與女童到黃大仙一傷殘人士廁所內性交。女童向兩名網友訴苦後遭妹發現,寫字條向母親告密。男生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非禮及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還柙至下月4日,以待索取感化官、心理專家及更生中心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陳鴻傑(20歲)原被控三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昨獲准承認於今年1月20日在九龍塘歌和老街公園及又一城非禮一名13歲女童,並於同日在黃大仙上元街殘廁內與同一女童非法性交。
案情指,事主於今年1月19日在互聯網認識綽號「小羊羊」的被告,對話間已告訴被告她年僅13歲,兩人翌日相約見面,被告帶事主到歌和老街公園,將她推埋牆,上下其手非禮她。當事主離開時,被告帶她到又一城一條走火通道,迫她口交,其間聽見人聲,便帶她四處尋找僻靜地,再在另一層的走火通道非禮她。

傷殘廁所內迫性交

稍後,事主打算回家,被告藉詞陪她乘車,卻帶她到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被告見有人用傷殘廁所,繼而帶事主到黃大仙上元街的傷殘廁所,迫她口交,然後性交。事主在返家途中致電男網友表示因遭人「扑完」很驚,回家後再透過互聯網向另一男網友訴苦,遭妹發現,寫字條向母親告密,其母報警。警方於1月21日在被告家中將他拘捕。
辯方大律師蘇國強求情指,被告中四畢業後,修讀毅進課程兒童心理學文憑,再進修國際身心語言程式學。他平日喜歡購物、上網及玩網上遊戲,因對性感到好奇,才會非禮事主,他自被捕至今已被還柙7個月,消瘦逾10磅,他已痛改前非,對事主感抱歉。其母患乳癌及精神病,現正接受治療,非常擔心被告,望求輕判。
案件編號:HCCC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