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向同居女友及其母親聲稱在長江集團投資部工作,他訛稱祖父去世後可獲得40萬元遺產,往內地領取「遺產」時自編自導綁架案。他又假扮綁匪要求女友交出50萬元贖金,女友報警才發現他大話連篇,原來其祖父領取綜援生活,仍然在生,青年更已失業半年。
記者:戴國輝
本案被告陳英偉(18歲),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企圖欺詐及浪費警力罪。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認為被告有組織及預謀犯案,案情嚴重,即使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但很可能被判監。裁判官現索閱被告的背景、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被告須還柙。
自稱任職長江集團
案情透露,被告今年4月搬進17歲女友周春雅寓所,他向女友母親表示自己任職長江集團投資部,月入萬多元。過了約一個多月,被告又向母女倆表示,他居於天水圍的祖父中風入院,危在旦夕,數日後,他訛稱祖父已去世,留下150萬元遺產,他可獲當中40萬元。
至5月26日,被告聲稱到內地領取遺產,並向女友母親指同日中午前會回港,然而被告沒有依約回港,女友當時正在學校上課,她接到母親來電,於是致電被告,但被告沒有回覆。
女友於同日下午約1時半收到被告電話發出的短訊:「你想搵陳英偉,你準備收屍啦。」她透過SMS希望綁匪准她與被告對話,不過,約半小時後,女友再收到短訊:「想佢返嚟,就畀50萬,我知佢係有錢佬,你唔好報警,唔係佢會死。」女友與教師商量後報警。
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跟進,鑑於案件涉及綁架,三名探員同日陪同被告女友及其母到深圳向內地公安落案,公安兩日後在被告胞姊廣州寓所找到被告,被告最終獲公安無條件釋放。此外,香港警方又找到被告祖父陳德明(譯音),他表示從沒有立下一份有150萬元遺產的遺囑,而且靠綜援維生。
浪費警力值16萬元
被告上月16日經羅湖回港時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虛構綁架案來騙取女友金錢。警方花了三日調查案件,所需警力約值167,000元。
案件編號:KCCC43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