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是智障的一名胖子在短短一個半小時內,涉用𠝹刀割傷三名素未謀面的男途人後被捕,昨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以三項蓄意傷人罪名。控方透露,被告因感覺事主目露兇光,才拿𠝹刀傷人。
25歲被告李文俊昨在庭上表現緊張,雖然暫毋須對控罪答辯,但仍兩度說不認罪。辯方律師原本無保釋申請,被告卻在犯人欄內高呼「我可唔可以申請擔保呀」,辯方律師遂與被告父親商量,並重新提出欲以現金10萬元作擔保,但終被裁判官拒絕。
控方透露,被告於本月13日,先後在旺角仕德福酒店外及尖沙嘴天星碼頭巴士站,用𠝹刀𠝹傷兩名男事主的手部,其中一人須送院縫針。被告於天星碼頭乘的士逃回窩打老道寓所樓下,再𠝹傷第三名事主。三名事主均不認識被告,亦不知因何被襲。
「佢哋望住我 好惡」
警方從首個案發現場撿取閉路電視片段,並向窩打老道現場店舖職員查證,得知被告居於附近,最終成功拘捕他。被告於警誡下稱:「我覺得佢哋(事主)望住我,個樣好惡,所以𠝹佢哋。」被告父親則向警方表示,被告輕度智障。
控方將索取精神科專家報告,以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押後至本月29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49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