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民主黨黨員去年在西灣河街頭,為陳方安生競逐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叫咪助選,因聲浪過大,與一名老翁發生口角,該助選員向對方「指口篤鼻」,繼而用手上的無線咪打其左眼眉。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罪成,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 被告黃生鑫(60歲),去年參選區議員,在港島區下耀東選區落敗,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9日,在西灣河成安街襲擊男子袁耀光。他於判刑後在庭外嘆謂:「法庭係維護維園阿伯嘅地方。」 案件編號:ESCC24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