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歲女童一年內透過互聯網先後結識兩名男友,相識不久均曾與兩名男友在殘廁「打野戰」,直至女童母親偷看女兒日記,發現女兒曾與男孩子約會,質問下女兒承認曾與兩名男友性交,於是報警。涉案兩名男友昨一同在區域法院承認共四項非法性交罪,還押至本月28日等候報告判刑。
兩名被告為徐朗臣(17歲)及陳家銘(18歲),求情時均指因為對性好奇才犯案。徐現任職髮型屋,昨承認三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陳則無業,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
通過互聯網認識
案情指,12歲的事主約於06年6月間在互聯網認識徐朗臣後交往。徐於8月帶事主回家首次性交,再於9月接事主放學後,帶她往天水圍一商場的殘疾人士廁格內第二次性交。兩人其後分手,惟事主於同年12月主動到徐的寓所玩網上遊戲,其間又睡在徐的床上,兩人於是第三度性交,之後再沒有見面。
至去年7月,已13歲的事主再於互聯網認識陳家銘,交往一個月後,便與陳在屯門公園殘疾人士廁格內性交。直至11月,事主母親偷看女兒日記才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4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