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為保衞皇后碼頭抗議警方清場行動的保育人士馮炳德,因襲警罪成被判監兩個月,警方在他出獄的前一天,指他涉及今年初爭取雙普選遊行期間襲警,將他解往東區法院提訊。馮否認一項襲警罪,押後至9月12日預審。
記者:蔡曉楓
馮炳德的支持者民權行動組昨在庭外拉起橫額,聲言警方權力過大,陸續有保育人士被檢控,認為是政治檢控。而民權行動組成員葉寶琳表示今日會接馮出獄,才商量會否採取下一步行動。
被告馮炳德(41歲),放棄百萬年薪設計師工作,全身投入保育。身形略胖的馮經過個多月的囚禁,昨於案件提訊時理了一個平頭裝,顯得精神奕奕,不時將眼光投向旁聽席,與其親友以眼神溝通。馮被控於今年1月13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官立小學對出軒尼詩道169號外的第三條行車線,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李國柱。
今可保釋候訊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作預審,指本案有12名證人,並不反對被告擔保外出。辯方指被告於今日服刑完畢獲釋,並可提供3,000元保釋金,裁判官准他出獄後保釋候訊。
事件源於民陣及泛民立會議員今年1月13日舉行爭取2012年雙普選遊行,其間發生懷疑有人襲警事件,一名警員在維持遊行秩序時,疑遭人揮拳打中腰部暈倒地上,警方列作懷疑襲警案,並追查有關犯案人士。而於涉襲警事件後翌日早上,警方派人到馮炳德家;由於馮當時不在,他從家人口中得知事件。馮向律師徵求意見後,當日下午到警察總部了解,投訴警方無故滋擾,警方即時將他拘捕,指他涉嫌襲警,讓他以100元自簽擔保外出。
上月11日,馮炳德與馬楚明(52歲),因襲警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個月及四個月,馮於今日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ESCC38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