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決定<br>謝絕財團 免加價冇王管

明智決定
謝絕財團 免加價冇王管

港珠澳大橋原本計劃以50年專營權方式批予私人財團興建,現時改為中港澳自行出資建造,三地政府的財政承擔較前方案增加,卻可取得大橋收費的控制權,免重蹈現時西隧及東隧加價冇王管的覆轍。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用專營權的方式將大橋批予私人財團興建及營運,好處是政府毋須承擔財務風險,缺點是三地政府由於法例各有不同,跨境汽車的配額也需商討,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達成共識,招標時間便會出現延誤,私人財團願意承擔的風險也會出現不明朗因素。

私人財團只顧盈利

消息指大橋收費與流量屬互相聯繫,私人財團要考慮盈利,政府無法控制收費,若收費太貴,流量便會減少,一旦自行出資興建,政府便擁有釐定收費的權力,可盡量發揮大橋效益;目前本港過海隧道流量分佈不平均的局面,正好反映財團控制收費的弊病。
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蘇偉文表示,以目前的中港汽車流量計算,大橋要很長時間才能回本,難以賺取巨額利潤,但對物流及珠三角融合卻可發揮極大的經濟效益,而從東隧及西隧的個案可知,財團只求賺取最大盈利,根本不會理會整體社會及經濟效益,所以三地政府自資興建大橋是明智的決定。港府目前財政充裕,根本毋須將大橋交由私人財團興建,估計大橋通車後,收入應足夠彌補維修及營運開支,財政風險不高。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