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14年電費轉嫁小商人<br>涉款76萬 調查半年 仍無交代

康文署14年電費轉嫁小商人
涉款76萬 調查半年 仍無交代

【本報訊】屯門蝴蝶灣公園小食亭在停業期間仍需繳交千多元電費,負責人藍太追查後有驚人發現,原來附近清潔房、電掣房以及82支公眾地方路燈的電費,一直算入其賬戶內,變相為康文署繳交14年,涉及76萬元的電費。她不滿康文署多年來一直以「處理中」迴避事件,批評有心拖延,要求盡快作出賠償。康文署發言人表示,正就事件進行調查,若證實有人代政府繳付電費,會依程序償還多繳的電費。
藍太表示,94年投得康文署位於屯門蝴蝶灣公園小食亭的租約,及後始知附近路燈的電費也由她支付,99年向康文署反映,署方先後進行兩次工程,01年聲稱已分開電箱。但她本年4月發現,2、3月份因進行裝修工程而停業期間,仍要繳交千多元電費,於是在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協助下進行測試,證實小食亭旁的清潔房、電掣房、66支路燈及16支壁燈,以及兩個為臨時工程供電的插座所耗的電力,均歸其賬內。

小食亭東主要求解約

藍太估計,14年來多交的電費,加上利息約高達76萬元,「之前又話分咗,原來一直都冇分過,同佢交咗十幾年電費,有證有據,但康文署淨係話處理中。」現時藍太除要替康文署交電費,更因小食亭出現白蟻及塌天花而未能營業,部份貨品更被白蟻蛀掉,損失慘重,康文署卻未有跟進。藍太對康文署的做法感到失望,要求署方盡早退還多繳的電費以及解約。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今年初持牌人向署方反映多繳電費,署方正作出調查。有關白蟻的投訴,曾要求持牌人讓署方進入維修,但對方未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