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屋邨師奶向貧苦街坊放高利貸,借300元,每星期利息200元,年息高達3482厘。她威逼債仔交出提款卡,否則砍斷手腳。這名「師奶大耳窿」經審訊後被裁定放高利貸等罪成立,法官指被告在邨內橫行霸道,專向教育程度低、領取綜援人士放債,判囚21個月。 記者:黃幗慧
綽號「華姐」的被告廖元華(57歲),任車衣指導,與夫離婚後,獨居寶田邨,她被裁定5項放高利貸、1項刑事恐嚇及1項盜竊罪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吳蕙芳昨指,5名受害債仔雖有案底或患有精神分裂,但他們都能清楚交代事件經過,證供可靠。
涉逾100名債仔
法官指被告自辯時聲稱幫人才借錢,即使對方不還錢,她便當做善事。但從被告的記事簿可見,被告少至15元的「買腸粉」債項也會記低。去年7至9月間,被告記下163項欠債,借款逾4.3萬元,涉逾100名債仔,除了寶田邨街坊外,債仔亦包括良景邨居民。法官批評被告選擇性失憶,邊作供邊作古仔。
法官續指,被告利用其中一名事主的「戇儍」,逼他替其他債仔還債,足見被告橫行霸道。被告專向綜援、獨居、教育程度低的人士放債,借款不高,但利率高得令人咋舌,但無證據顯示有人在背後操控。
寶田區區議員陳秀雲接受訪問時指,自被告被捕後,仍聽聞街坊指有其他人在邨內向居民放債,可謂「一雞死一雞鳴」。陳提醒街坊若有經濟困難,應向社署求助,區內亦有志願團體提供食物如罐頭等短期援助。
威脅斬斷手腳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至12月間,向5名寶田邨居民,包括合稱寶田邨「三儍」的男子,借款200至1,000元不等。「三儍」之一的郭有杰向被告借300元,被告要求收取每星期200元利息,年利率3,428厘。到期還款時,被告利用郭的提款卡提款1,500元,又威脅砍斷他手腳,逼他交出提款卡並偷取1,200元。
「三儍」另一人廖新華則稱,他去年向被告借300元,但被告要他還600元。廖因入獄未能還款,被告待他出獄後追債,而廖的寓所門口曾遭人淋紅油。
記者晚上到寶田邨,發現有二、三十人在第四及第五座之間的凉亭聚賭,當發現有記者便散去;至於村內放貴利情況,街坊大多說不知情,或支吾以對。
案件編號:DCCC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