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管理局指控三間台灣航空公司,使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但未有支付機場費用,昨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三間公司合共逾1.1億元及利息。其中台灣最大的航空公司華航遭追討逾7,000萬元。原告機場管理局,被告分別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華航欠逾7000萬元
機管局發言人表示,一直跟上述三間航空公司商討款項安排,未來仍會繼續尋求解決方法,並強調機管局為保障局方利益,才展開訴訟。發言人又指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拒絕披露詳情。
原告在入稟狀指,原告按《機場管理局條例》第34條,及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下,徵收機場費用,即航空公司使用機場設施所支付的費用,惟三名被告拖欠有關費用。原告指,華航欠逾7,000萬元機場費,華信航空及長榮分別欠逾380萬元及3,700萬元。
案涉華信及長榮航空
資料顯示,中華航空公司成立於59年12月,為台灣最大的航空公司,但曾發生不少嚴重航空事故。按德國航空雜誌《AeroInternational》去年的評選結果,全球50間主要航空公司飛行安全率,華航排名倒數第四。
華信航空則為華航投資的子公司,及後華信航空與華航投資、以經營台灣本島航線為主的國華航空合併,令華信航空逐步轉型為經營區域性國際航線,以及台灣本島航線為主的航空公司。至於長榮航空,曾被評為全球十大最安全航空公司之一。
案件編號:HCA1457-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