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名青年為賺千元報酬,將個人資料交犯罪集團,偽製成「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證及地址證明,繼以偽造文件成功向三間財務公司,取得學生貸款共38萬元。10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吳蕙芳昨輕判其中四人履行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另五人判入更生中心,餘下一名女子因積極參與收集資料及分發報酬,被判監4個月。案中兩男八女被告,年齡18至25歲。案情指,10名被告於06年5至11月及去年8月至今年3月間,將個人資料交給犯罪集團,送往內地偽製「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證及地址證明,用以借貸。
案件編號:DCCC337、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