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示威者須五天前申請

中外示威者須五天前申請

北京奧組委稱,奧運期間擬舉行示威的中外人士,均必須在活動舉行的五日前,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當局應當在申請舉行日期的兩日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負責人。逾期不通知的,將視為許可。

三公園設示威區

為對外展示中國的文明形象,北京早前宣佈在朝陽區、豐台區和海澱區三個公園設立示威區。北京奧組委安保部部長劉紹武昨日表示,任何人舉行集會遊行示威,都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申請人需是所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提交的集會遊行示威申請書,需填寫《集會遊行示威申請負責人登記表》和《集會遊行示威申請登記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若是境外人士的,還應提供相應的中文譯本。如果是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名義組織或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在遞交申請書時,必須同時遞交該單位或組織的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中國公民提出申請的接待地點,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境外人士的接待地點,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而示威期間,三大公園仍將照常對外開放。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