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團遭申請清盤<br>深發展入稟 料與朱小華有關

光大集團遭申請清盤
深發展入稟 料與朱小華有關

【本報訊】光大控股(165)及光大國際(257)的大股東、在港註冊的中國光大集團,連同其間接持股兩成的新世紀國際(控股)公司,前日被深圳發展銀行向香港高院入稟申請清盤。法庭文件並無披露原因,但翻查資料,事件可能與身陷囹圄的光大集團前董事長朱小華有關。

光控發言人昨回應查詢時表示,未收到有關大股東被申請清盤的資料,故不作評論。據光大集團網頁介紹,光大為一家由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

擔保涉款額9360萬

資料顯示,01年6月,深發展獲高院裁定勝訴,可向新世紀及光大追討1662.25萬美元本金加利息的貸款。02年8月高院再裁定,光大集團須為一項其擔保的1200萬美元(9360萬港元)貸款承擔償債責任。由於新世紀未能還款,故深發展於02年11月及03年3月先後向光大追討有關貸款。
光大與新世紀的關係,主要源於新世紀國際大股東丘漢輝,他早於94年結識當時任職人民銀行副行長的朱小華,朱氏及後平步青雲,於95年調派來港出任光大董事長;丘氏於97年7月為解決資金問題,找朱小華幫助。朱小華批准光大為丘漢輝從深發展貸款1200萬美元作擔保。
據北京市檢察院起訴書披露,朱小華接受新世紀國際董事、新世紀建設發展(深圳)公司董事長丘漢輝的請求,由光大集團出資購買新世紀建設所開發的新世紀廣場房產,又批准光大金融為新世紀國際從銀行取得貸款提供擔保,朱小華則透過妻子收受丘漢輝300萬元。

朱小華02年被判監

但99年7月朱小華被召回京秘密審查,之後一直被軟禁。2000年5月,檢察機關調查丘漢輝與朱氏的經濟來往,最終丘氏因涉嫌行賄罪,於02年8月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逮捕。朱小華則因受賄及違規批出貸款案,於02年10月被判監15年。
光大集團自朱小華下台後,劉明康及王明權先後接任董事長,去年中則由銀監會前副主席唐雙寧接替王明權。光大集團近年積極籌備分拆旗下光大證券及光大銀行上市,前者的A股上市申請於6月底已獲中國證監會發審委通過,仍等待批准公開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