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學生老師獲改判罰款

打學生老師獲改判罰款

【本報訊】補習老師涉於授課時不滿10歲男童重複「計錯數」,一時失控搣男童臉頰和打額頭,早前承認一項襲擊罪,被判入獄3個月。補習老師指判刑過重昨向高等法院上訴,獲法官接納,改判罰款6千元及賠償事主2千元。
上訴人唐智強(28歲),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於今年2月13日,在北角英皇道寶新閣兒童學習天地畫室內,因男童不斷做錯數學題,被告用手搣他左臉頰,又揮拳打他的左前額。
案件編號:HCMA3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