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03年釀成21死20傷的屯門公路大車禍,其中一名罹難中學教師的母親,以遺產管理人身份興訟高等法院,向導致巴士墜山的肇事貨櫃車司機及車主索償,雙方終達成和解協議,估計獲償不少於700萬元。死者前妻另提出訴訟,爭取可獲分配的賠償,法官遂頒令須在賠償金額中預留200萬元,由律師保管,直至另案有判決。
死者李炳航(42歲)的母親梁金泉(75歲)離開法庭時感觸地說:「人都唔喺度,畀錢有乜用!要人梗係好過要錢啦!」並謂事件得以了結,也是解脫。
前妻每月領贍養費
死者生前在屯門佛教茂峰法師紀念中學任教師,與前妻鄭芷雅沒有兒女,前妻每月領1.3萬元贍養費,及後要求增加至2.2萬元,惟李已過世。前妻與梁氏關係不和,她已按《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在區域法院另提訴訟。
車禍發生於03年7月10日,司機李秋榮駕貨櫃車在屯門公路汀九橋段突煞車,拖架向左擺,撞向鄰線九巴,引致巴士由天橋30米高墮山。李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判監18個月,停牌兩年,其後上訴得直,改判不小心駕駛,刑期減至5個月。事件中至少32名死傷者家屬循民事途徑索償,全部已庭外和解,本案則是最後一宗。
案件編號:HCPI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