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蝦碌買中信國金獲寬免

雷曼蝦碌買中信國金獲寬免

【本報訊】中信集團擬以一股中信銀行(998)H股另加現金1.46元私有化中信國金(183),出現「蝦碌」事件。6月11日至13日(即公佈私有化後三日內),中信集團的財務顧問雷曼兄弟,以每股6.15至6.27元買賣32.3萬股中信國金股份,牴觸收購合併守則,因雷曼作為中信的一致行動人士,若在私有化建議期內買賣股份,便須以交易的現金最高作價,向股東同時提供選擇。證監會就此進行聆訊,裁定行使酌情權,寬免中信須提供每股作價6.27元的現金選擇。
中信國金昨收6.42元,即每股私有化作價為7.88元,仍高於雷曼買賣的最高價6.27元。6月11日中信國金復牌,雷曼先後以每股6.15至6.24元,買入合共28.2萬股中信國金,分別是為現有掉期進行對冲、將場外向客戶出售所引致的短倉平倉,以及由於一名客戶沒有知會雷曼而直接執行「雷曼表現掉期交易」。

私有化期內買賣牴觸條例

6月13日,雷曼再以每股6.23至6.27元,買入4.1萬股,目的是前一天一宗交易所造成的短倉補倉。6.27元是雷曼在全購期內買入股份的最高價格。
證監會表示,行使酌情權寬免其提供現金選擇要求,主要因為相較於所涉及數額及中信國金股份的總交投量而言,雷曼的交易數額相對非常小;該等購買交易對股份買賣或交投量及公眾股東只有微不足道影響;而中信集團對該等交易並不知情,若要求須提供現金選擇,會對其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結果會大大提高私有化建議的現金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