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助理涉襲警脫罪<br>指政府檢控請願人士 收窄公眾言論空間

何秀蘭助理涉襲警脫罪
指政府檢控請願人士 收窄公眾言論空間

【本報訊】前區議員何秀蘭的一名助理,去年到深水埗重建區一單位,處理一宗居民投訴遭房協職員誤困事件時被捕,被帶往長沙灣警署搜身,其間他涉嫌向警察起腳及鬆踭,被控襲警罪名。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以警員證供有疑點,裁定被告罪脫,兼得堂費。 記者:蔡曉楓

被告謝德文(39歲)獲判無罪後,其支持者鼓掌恭賀,謝表示仍有六名被指襲警的社運人士因其他事情面臨審訊,「冇做過唔等於冇事,未必好似我咁幸運」。
謝德文表示明白今次案件與一般個案不同,政府開始檢控參與遊行請願人士襲警罪,顯示政府收窄公眾言論空間,市民不能理直氣壯道出他們的問題。
謝又指,「警員嘅證供就可以將你入罪,過去唔燒到社運人士,都感覺唔到呢啲唔公平嘅待遇」。

搜身時爭執 指警拳打腳踢

謝須與律師商討才決定會否向警監會投訴,「𠵱家證明唔到我打佢(警員),都好難證明佢打我」。
事件中主角警員陳再武昨供稱,去年11月27日,將被告帶往長沙灣警署調查後,在房內欲向被告搜身遭拒,被告要求聯絡律師。陳觸及被告的腰部,被告用左手肘撞向他右胸,並用左腳撞其右膝,陳與另一同袍合力將被告制服。
不過,被告辯稱,他是取出手機欲打電話及記下陳的警員編號時,陳拳打其左胸,將他撞倒地上,並「逐下逐下」用腳踢他小腿,同時邊踢邊大叫「你襲警!」被告曾向值日官投訴:「你同事打我,然後話我襲警,咁都得?呢度唔係大陸嚟㗎嘛?」被告自行爬起來,由另一位警員進行搜身。

記者:警員聞「襲警」無反應

而《壹週刊》攝影記者麥啓雄昨擔任辯方證人,指出當天他同時被捕,在警署被安排進入被告的鄰房,聽到三至四聲「你襲警」的聲音,但正替他搜身的警員卻毫無反應,他對於其他警員未有即時前往協助同袍感到疑惑。
辯方昨又呈上兩封由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何國良及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信件,證明被告品格良好。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在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盤問下,承認與同為證人的同袍在休庭期間有交談,雖堅稱不涉及案情,但二人就此事的供詞出現矛盾,令人存疑,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本案源於去年11月房協派職員到福榮街協助收回唐樓時,懷疑疏忽未有發現一名中年婦人自困屋內房間,直至一星期後,房東聯絡職員返現場取回物件,始發現該名中年婦人在屋內以吃剩的食物充飢,最後警方破門入屋救人。一名周刊記者在場採訪時被阻止,而協助該名婦人的被告結果同被捕。
案件編號:KTCC26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