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展覽業工人乍聞同居女友懷孕,喜出望外,惟事隔一天女友突然不辭而別,工人既驚且怒,於本年2月4日報警誣告女友偷竊,企圖藉警力尋回她。女友其後收到恐嚇短訊,報警求助,工人協助調查時漏口風自認報假案。他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判監兩個月。 辯方求情指報稱工人的35歲被告吳志康犯案出於愚蠢,一心以為警方服務水準優良,便可加以利用尋回懷孕女友,現已知錯。 案件編號:STCC51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