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今年1月因貪污被判囚27年。澳門政府為討回散失海外的巨額賄款,昨入稟本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動用涉案戶口,澄清賄款屬於澳門政府,並討回6.37億元賄賂得益。 記者:陳曉薇
原告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被告包括歐文龍與其妻陳明瑛、其父歐榮光、其弟歐文富與弟婦歐陳華彩、4名同黨及4間公司。
原告在入稟狀指,歐文龍於案發期間安排四名涉案親屬,利用四間公司,在香港及英國開設106個銀行戶口及兩個保險箱,透過轉賬出境清洗黑錢。歐文龍夫婦亦曾透過其中一間公司在英國購入約值7,830萬港元的豪宅,其後更曾命其中一名同黨,替他購入另一英國豪宅,以供妻兒作度假用。
要求澄清貪污得益
澳門政府亦指歐文龍曾利用單一公司在港的銀行戶口,將約1,702萬英鎊及70萬元歐羅轉賬至英國銀行戶口。單在歐文龍操控的39個本港銀行戶口,包括兩個保險箱及已轉往英國的賄款,已達6.37億港元,當中4.01億元已遭凍結,其餘2.36億元則被轉往英國的戶口。澳門終審法院今年1月頒下充公令,充公項目包括歐在港持有達2.45億元港幣的股票、名錶、鑽戒、澳門物業及參茸海味等。
澳門政府現要求澄清被告所有貪污得益,均屬澳門政府所有,同時討回存款及物業等總值6.37億元的賄款,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動用涉案戶口。
澳門運輸及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今年1月被裁定57項受賄、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被判囚27年。陳明瑛被裁定洗黑錢等8項罪成,被判監23年,惟她並無出庭聆訊,現時下落不明。歐榮光、歐文富及歐陳華彩則因洗黑錢罪,被判監10至18年。
案件編號:HCA13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