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助選員揮咪打選民罪成

陳太助選員揮咪打選民罪成

【本報訊】多次參選區落敗的民主黨黨員,去年在西灣河街頭為陳方安生競逐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叫咪助選,被一名老翁投訴聲浪過大,雙方發生口角。助選員先向老翁「指口篤鼻」,繼而用手上的無線咪打其左眼眉,老翁即時滿天星斗,由途人報警送院。該助選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罪成,押後至8月7日判刑。

事主暈頭轉向

被告黃生鑫(60歲),去年參選港島區下耀東區議員落敗,他是人造花廠東主,91年曾有傷人案底。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9日,在西灣河成安街襲擊男子袁耀光。
事主為64歲退休人士,與被告互不相識,但認出他曾在西灣河區參選區議員。事主昨供稱,案發日晚上10時許,被告手持無線咪在街頭大叫「憑良心投陳方安生一票」,事主走向被告着他「唔好咁嘈」。被告指事主挑釁他,並指住事主口鼻,事主撥開他的手,表示「捂住良心先投佢一票」,被告用無線咪撞向事主左眼眉三、四下,事主感到暈頭轉向,坐在附近樓梯休息,途人代為報警。
事主指眼腫須經數月才康復。被告自辯指當時正在派傳單,認為事主是「維園阿伯」,民主黨黨鞭司徒華教他就算市民向他吐口水,都要派傳單,聲稱未有對他動手。
暫委裁判官蘇惠德認為被告辯詞不可信,事主則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成,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ESCC24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