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06年「爆煲」的大發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其股東兼董事夫婦郭活恩及方雪儀,遭一間地產公司的女東主指控違反合約。女東主指稱七年前協議入股大發證券150萬股,惟交付150萬元股金後一直未有收到股票,指控郭氏夫婦違反合約,案件昨日開審。
原告潘小燕在洗衣街開設地產公司,三分之二舖位經營證券行,被告為58歲的郭活恩及其妻方雪儀。潘供稱,經友人介紹認識郭活恩,於01年8月18日簽訂協議,將舖位供大發證券作分店,潘會以每股一元,購入大發證券150萬股注資,但付款後從未收到股票。郭反指潘沒有履行部份合約。
郭因挪用400多名大發證券客戶共5,000萬元股票,並清洗黑錢近2,000萬元,去年被判囚40個月,尚在服刑,昨日被帶上法庭應訊,坐在律師席,但有懲教人員看守。
案件編號:HCA18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