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星去不丹舉行婚禮,在一個狗仔隊攀山越嶺也難到的地方。不丹國王明令:無論誰擅闖禁地,會判處斬頭。
如果抓了一個狗仔隊明正典刑,場內在交換戒指,宣讀誓詞,場外是五花大綁的記者跪着,由一名光頭小辮子的大漢手握鬼頭刀,高高舉起,只有一對明星新人,有大叫「刀下留人」的特赦權,眼看一刀就快劈下,記者求饒呼號連天,褲襠早已尿濕了一大片,此情此景,是一段有趣的對cut戲,令人頓悟:香港的記者程翔先生,落在共產黨手上,共黨還真是仁慈呢。
在不丹舉行婚禮,像皇家盛典,是一場真正的大婚,豪是豪了,但名人紅星結婚蜜月,有兩個條件:地方首要偏僻,僻得連大學地理系教授打開地圖也叫不出來的地方。不丹雖然僻險,但一個中學一年級學生還是聽說過,不夠exclusive,如果不夠冷僻,有其他人氣沾着了,上流高貴的指數,就不幸會失一點點分。
例如妮高潔曼,與第二任老公的婚禮,在大溪地法屬玻利尼西亞的波拉波拉島(BoraBora)。畢彼特和珍妮安妮絲頓,在斐濟的烏龜島(TurtleIsland),沒有聽說過吧?那裏除了動人的良辰美景,還有龍蝦和香檳的戶外野餐,新婚夫婦每天清晨,要騎在馬背上,去一個山谷吃早餐。
查理斯王子和戴安娜的蜜月在直布羅陀,湯告魯斯與前妻姬蒂的蜜月在馬爾代夫,由於太聞名,都不為唯美主義者所效法。不丹不是不好,但是新婚蜜月,以西方品味,多半會選有水的地方,因為日落海灘戲水,是新婚甜蜜之一種,為什麼去到大溪地和斐濟?貪那裏沒有人,可以好好裸泳。
名人新婚蜜月,不必跟紅,卻必須頂白,沒有其他名人去過的地方不要去,太多名人去過的,也不能去。最好只有三兩個案例,像摩納哥的公主,聊供點綴,增添一兩分傳奇話題。
不丹不是不好,只是少了點水。但勝在有國王護駕,下令狗仔隊斬無赦,新婚第二天,走出大門,看見皇家酒店外的院子掛着三顆血淋淋的人頭,是國王陛下的大禮。夫婦經歷過這一頁,血雖沒有在新婚之一夜,但在第二天清晨見,手牽手指指點點觀賞着:咦,這不是×周刊的阿Sam?夫婦和諧,大吉之兆,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