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涉嫌於監考時非禮女生,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時聲稱15歲起已從事教育工作,一心作育英才,惟懷疑因曾喝罵女事主的朋友,又拒絕給予事主考試貼士,而遭人誣告。
被告蕭卓明(26歲)07年起在案發書院任教,他稱曾於班上喝止學生談話,一名女生駁嘴,事主則與其他學生狂笑,懷疑因此得罪事主友人。去年11月16日,事主約被告回校補課卻爽約,自此二人鮮有交談。
答非所問
至去年12月7日案發日,事主測試遲到,被告怒斥她,更直指事主作弊,拒絕提供貼士。事主憤然離去,被告堅稱並無不軌。另外,被告昨日多次答非所問,遭裁判官陳仲衡揶揄:「你做老師都應該知點樣回答問題啩?唔係點攞分?」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25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