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緊身牛仔褲的女子,沒可能被強姦。」意大利最高法院之前如此一個判決,曾淪為國際笑柄,等了九年,終於前天(周二)以「牛仔褲不是貞操帶」為理由,推翻這個可笑的判決。
最高法院今次審理的案件,要追溯至2005年。當年,一名37歲男子被控非禮女友和前夫所生的16歲女兒,指他「伸手入少女牛仔褲前方」,博杜瓦法院判他罪名成立,入獄一年。他不服氣,提出上訴,威尼斯地區法院維持原判。但是該名男子依然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並以1999年的判例作辯護,指稱少女所穿的牛仔褲太緊身,除非少女自行解開牛仔褲鈕扣,讓他撫摸下體,否則他根本無法伸手入內。
意漢圖引舊例脫非禮罪
1999年的判例是這樣的:當年一名45歲教車師傅被控強姦18歲女學生罪成,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法官作出裁決,判詞竟指穿緊身牛仔褲的少女若全力反抗,根本不可能被人脫下牛仔褲,所以她必是自願性交,所以判教車師傅無罪獲釋。
這個判決當年在引起意大利全國女性嘩然,更有女政客群起穿牛仔褲到國會門外抗議。如今有男被告引用如此判例,最高法院終於撥亂反正,裁定「穿牛仔褲不能跟貞操帶相比」,維持他非禮罪成原判。
衣着跟遭受暴力無關係
法院知錯而改,二戰時法西斯獨裁者墨索里尼的孫女亞歷山德拉說:「最高法院等到2008年才承認一個不爭的事實──女性衣着跟她們遭受暴力並無關係。支援受虐婦女的TelefonaRosa團體負責人莫斯卡泰莉說:「這次決判尊重女性權利,正義終於得到伸張。」
意大利長期由年長保守法官組成,曾作出不少可笑判決,近年才逐漸注重女權,不再容忍社會一向接受的揑女人臀部行為,今年初更裁定男性當眾觸摸下體是刑事罪行。
英國《泰晤士報》/《每日電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