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巨星梅艷芳(已故)的母親覃美金因拖欠33萬元律師費而被申請破產,梅媽與債權人達成和解,逃過破產一劫。梅媽昨沒有現身高等法院,其子梅啓明聲稱梅媽身體不適需要休息,他指梅媽上周向法庭申請從阿梅遺產中撥款給她還債被拒,令梅媽要借「貴利」還債。他昨斥法官「冇人性」,揚言假若梅媽日後有甚麼「冬瓜豆腐」,他必定向法庭追究。
梅媽早年租用北角舖位用作「世界防癌協會」會址,因欠交租金,被業主申請破產,梅媽之後繳清欠租,卻拖欠約33萬元律師費,再被申請破產。代表債權人的律師表示,與梅媽達成和解,法官關淑馨下令梅媽需要繳付10.3萬元訟費予債權人。
梅媽上周申請從遺產中撥款,遭另一法官張舉能拒絕,她事後神情輕鬆表示,朋友會向她伸出援手。但梅啓明昨在庭外稱,朋友聽到「破產」都「擰轉頭走咗去」。他說總欠債約50萬元,梅媽只好借10多萬元「貴利」先還部份欠債,餘額分期償還,否則「明天橫屍街頭」。
梅啓明罵法官
繼梅媽上周斥法官見死不救後,梅啓明昨怒氣冲冲斥法官無人性,反問「點解香港人咁麻木」,連累老人家受苦。
案件編號:HCB14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