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君豪會官司周五判<br>擔心婚宴能否舉行 準新人到庭旁聽

禁制君豪會官司周五判
擔心婚宴能否舉行 準新人到庭旁聽

【本報訊】位於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的私人會所「君豪會」最近發生租務糾紛。業主合和實業展開訴訟,指君豪會欠租逾125萬元,要求收回物業,昨並要求法庭先頒臨時禁制令,禁止「君豪會」再使用上址物業及接受預訂,高院法官押後至本周五判決。多對已付定金在君豪會設婚宴的準新人,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到法庭旁聽,表明待判決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記者:梁瑞珮 陸羽平

有準新人透露,已收到君豪會代表律師信件,內容指若未能如期舉行婚宴,會方將作出賠償,但已取回定金的客人,則不獲賠償。
君豪會是時代生活集團旗下經營,集團董事總經理黃復華在散庭後向多名到庭旁聽的苦主表示,若被判敗訴,一定提出上訴,又稱會將定金退回受影響客人。

準新郎感覺掃興

已訂10月19日在君豪會設宴25圍的準新郎姚先生庭外表示,曾多次往君豪會飲喜宴,覺得該處是「酒店質素,酒樓價錢」,故揀選該處設婚宴。他已支付三成定金,若未能如期設宴,擔心當日屬吉日,難以找到合適場地取代。他透露,事件確令辦喜事的他感到有點掃興。

繳租通知起爭議

原告為合和實業旗下的國際展貿中心有限公司,被告君豪會有限公司。原告指被告違反租約,拖欠今年5月及6月租金共逾125萬元,遂於本月初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聲明租約已於上月30日屆滿,以及收回物業及要求頒禁制令。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被告沒有繳付租金屬不可爭議的事實,雖然被告辯稱按既往交租做法,原告會先發出繳租通知書,被告才交租,但原告否認有關繳租做法,認為辯方缺乏證據支持。而租客有責任準時交租,當被告違反租約沒有交租時,也未能符合租約中享有優先續約權的條款。
余認為被告沒有值得爭議的抗辯理據,況且被告於7月初時仍透過互聯網邀請客戶落單預訂。原告現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被告再使用上址物業,並要求禁制被告繼續接受預訂。
案件編號:HCA1243/08

位於展貿中心的君豪會發生租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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