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的《種族歧視條例草案》,規定政府和私人機構的僱傭、教育、服務等六大範疇,不可以有種族歧視,交通工具、醫院、食肆,都要有外文繙譯,令人懷疑,政府和立法會,是不是想繼「八萬五」、「母語教學」、「副學士」之類的假大空政策之外,再為香港的未來埋下一個更大的政治地雷?
香港特區政府想消除種族歧視,最有效的辦法是由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本身做起。香港的印巴少數族裔,許多三代之前已經來香港定居,約有七八千人,在香港主權移交前曾經向英國申請公民權不果,卻又無法返回印度和巴基斯坦定居,根據《基本法》:特首、立法會主席、司局級官員和廉政專員等其他「主要官員」,都應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印巴裔香港公民,為何沒有一個能出任特區政府的司長、局長、副局長、政治助理?
因為《基本法》的這一句:「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就是帶有種族歧視含義的條文。一個香港永久居民,如果在外國沒有居留權,可以是華裔,也可以是印巴裔,但強調是「中國公民」,則必然是「只有華裔」,因為一個在香港出生的印巴裔公民,如果想去中國大陸,一定要以外國人的身份申請簽證,而不是憑「回鄉證」北上入境。
因此,《基本法》裏的「中國公民」,雖然沒有講明是「華人族裔」,以回鄉證的標準,「中國公民」的定義就是所謂「炎黃子孫」,也就是以種族劃線。香港特區政府的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本來是英國人,在英國出生,在香港居滿二十年,但已加入中國籍,應該是「中國公民」。要帶頭消除種族歧視,特區政府理應率先把盧維思升為局長、司長,甚至令盧先生成為下屆特首的「候選人」之一。然而以今日的氣候,人人皆知這是不可能。為甚麼不可能?這是一種人同此心的廣泛感覺,此一感覺,就是種族歧視。
種族歧視既然是一種內心深層的感覺,也涉及人的心理動機,為一項連測謊機也無從偵別的動機來「立法」制止,就是相當幼稚的行為。美國也有反種族歧視的法律,法律規定不分種族,同工同酬,但僱用一個黑人與否,權力仍操掌在僱主手上。五個應徵者,三個是黑人,一個是奧巴馬式的黑白混血,一個是白人。僱主請了白人,不必交代理由,另外四人控訴種族歧視,聲稱彼此學歷都一樣,但僱主可以說:白人那個應徵者,對答時的說話更為流利,眼睛流露堅毅的神情,容貌更為自信,凡此種種俱與他的膚色無關。
一個黑人在地鐵上坐下,旁邊的白人以手掩鼻,馬上起身走避,也曾經受到控告,指白人嫌黑人身有異味,不屑與之同座。然而,以手掩鼻,不一定是「嫌臭」,也可能是其本人傷風,想打噴嚏;馬上離座,因為下一站就要趕下車。此等案例,在生活的衣食住行不知凡幾,完全無法審判。然而香港一旦立法,必然有無數這一類的司法訴訟,而且提訴人許多是窮人,請特區政府撥出一筆巨款,準備讓法援署資助打官司。
北美洲的國策,是「種族文化多元社會」,香港由開埠起,居民即以華裔佔百分之九十八。香港在殖民地時代,公然種族歧視,一切皆在不成文的習慣之中,華人不可能做布政司、保安司,但華人在歧視之下發憤創業,香港這個「經濟奇迹」,以種族歧視為基礎。
今天香港不再是殖民地,卻不等同可以隨便為反種族歧視立法。華人天性自私,不善創新,最擅長畏縮自律,一旦把「鬼佬」、「阿差」列為種族歧視語言,卻又界定模糊,指「如果沒有惡意的謾罵,就沒有問題」,全香港的電視、電台、電影和傳媒人,都必然會一層比一層向下自我收緊,官僚意識所至,寧願做到絕對的淨化,也不想負責任,如同電影《鐵達尼號》裸體寫生的那場戲──在戲中明明沒有色情的戲境,只見露點,就要刪剪,香港只會變另一個新加坡,付出言論、創作、表達自由的代價。
種族歧視是一種複雜的意識形態,需要在歷史、宗教、人類學、心理學、藝術、交通史等各方面通達深厚的知識。以香港今日的民智水準,包括政府高官、政黨議員,許多學者教授等,說句坦率話,還遠遠沒有表現出討論這個文化大問題的入門資格,盲目追隨英美,昧於西方的種族衝突史,對東西方文化一知半解,反種族歧視條例,在西半球國家,即使是好東西,橘越淮而枳,搬來香港,倉卒立法,像一百五十年來無數移植的西方理念一樣,變質而製造內耗和無聊的紛爭,是必然的結果。
消除種族歧視,只能先由漫長的教育開始。例如:香港人歧視印度人,但又對印度的文化懂得多少?香港的「阿差」是甚麼種裔背景?佛教由印度傳入,印度有中國人不享有的議會民主,印度知識分子的英文比英國人還流利,印度的電腦高科技位於世界前列,印度人珍視自己的文化傳統,如音樂、雕塑、建築,論種族歧視,印度人看不起中國人,比中國人歧視「阿差」更有理由。讓香港人深入了解印度,就不敢歧視了,但香港有幾個印度的文化學者專家?香港有沒有在中學加開「印巴文化學」的資源?
不從根本入手,只知「立法」,只會在最膚淺的層面,釀生最無聊的口水戰,包括李小龍醜化日本人形象的《精武門》,就應該全港禁映。種族歧視源於情緒與無知,正本清源,是深廣兼備百年樹人的教育,而不是弊大於利三讀旦夕的立法。
然而不知何故,香港特區政府總喜歡為未來製造紛爭和麻煩,埋地雷已成習慣,就如十年之後,當初全港唱好讚美的「八萬五」、「母語教學」、「副學士」等理想政策,俱一一成為豆腐渣,愚庸無知既是一個社會的DNA,多為自己埋一兩顆地雷,也是很有趣的事,無傷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