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辯稱退稅要修例

政府辯稱退稅要修例

【本報訊】今次特首提出豁免外傭稅兩年,卻未能惠及所有外傭僱主,特別是部份提早繳交了稅款的僱主,竟然不獲發還已交款項,大犯眾怒,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昨在立法會解畫,即成箭靶。政府消息人士聲稱是現時法例,未有給予政府退還稅款的權力,但有立法會議員指斥政府根本是「卸膊」,就算當中涉及修改法例,也不過是稍遲退款給僱主,「政府唔係做唔到,係佢哋唔想做!」
政府消息人士稱,其實在豁免措施生效之前續約的外傭僱主,他們不會失去兩年外傭稅豁免優惠,只是留待下次續約才開始計算,「只係遲啲拎到,唔係等於冇咗。」
至於為何不索性發還已預繳而獲豁免的稅款,消息人士辯稱,按目前法例,稅務局局長有權豁免某些稅項,卻沒有發還已徵收稅款的權力,若政府要將已繳交的稅款發還,必須透過修改法例,否則無法做到,但現時立法會已經休會,只有等待立會復會才可以做到,加上審議需時,可能年底也未必可以落實。

議員直斥政府卸膊

不過,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直斥政府解釋是卸膊,「特首要做,呢個係政治命令,點會做唔到?」他說就算涉及修改法例,不過是僱主稍遲收到退回預繳稅款,技術上政府是完全可以做到退稅安排,實情是政府根本不想做,「政府唔係做唔到,係佢哋唔想做。市民係想收番啲錢,唔會介意遲啲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