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毒癮青年深宵時分光顧一名鳳姐後,以膠紙綑綁其口、頸及手腕,還嫌未夠,亮出一把10厘米長𠝹刀,刺傷鳳姐手腳,然後洗劫鳳樓。警方隨後根據線報上門拘捕青年,並撿獲吸毒用具。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行劫及管有吸毒工具兩罪,被判囚6年。
膠紙電線綁手腳
被告李嘉永(21歲)承認於今年1月13日在觀塘輔仁街一單位,劫去姓黃鳳姐的財物,包括Gucci手袋、港幣3,000元及人民幣1,500元等;並於同月25日在新蒲崗寓所管有吸食冰毒的工具。
案情指,被告案發晚凌晨時分光顧花名「小紅」的女事主,兩人性交後,被告突然取出一卷膠紙,纏住小紅的口、頸及雙腕,繼而拔出一把10厘米長𠝹刀,刺傷小紅的左邊大髀及左前臂,並用電線綁住小紅雙腳,洗劫鳳樓後潛逃。
警方其後根據線報,到被告寓所拘捕他,起回部份失物,並搜出一個沾有小量冰毒的吸毒工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錢打劫。
法官邵德煒昨斥被告手段極度殘暴,早有預謀,為同類劫案中最嚴重的一種,須予重罰。
案件編號:HCCC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