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望插水的特首曾蔭權,企圖以豁免兩年外傭稅消弭中產怨氣,結果弄巧反拙。新政策一片混亂,未能讓逾20萬名早已簽了合約的外傭僱主即時受用;最快要等到9月,才陸續有簽新約的僱主享優惠。大批剛剛簽新約繳了稅款的僱主大罵政府「搵笨」,在網上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向特首辦投訴。外傭中介公司估計,很多新僱主會等到9月才招聘外傭,另也會出現小規模炒外傭潮。記者:雷子樂
網站親子王國討論區內昨出現「一人一電郵要求同時豁免現有合約的僱員再培訓徵款」的留言,得到大批外傭僱主響應。有份發電郵向特首投訴的馮太向本報表示,她剛於4月給外傭續約,最快要待2010年3月再次續約時,才能享用兩年徵款豁免的優惠,根本難以即時紓解經濟壓力。
她續稱,港人甚懂得計數,有僱主表明不排除即炒外傭,支付500元至1,000元機票了事,9月後再請新外傭,務求盡快省回9,600元外傭稅;屆時勢必引起外傭組織抗議、甚至外交風波,「呢啲咪叫做好心做壞事囉!」她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向今年9月至2010年8月間仍有合約的外傭僱主,一刀切免外傭稅,不應只限簽新約及續約僱主。
表現一般或被開刀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批評,新政策細節混亂,公司昨收到大量顧客查詢,「好多人要求hold住份合約,等到9月先簽」。他預期,9月後聘請外傭個案會暴增,但7至8月生意相當淡靜;短期內一些表現一般、僱主本已「心大心細」想辭退的外傭,會面臨被提前解約的命運。
對於有僱主計劃先炒外傭、待9月再聘請,張結民指有關做法未必有「着數」。他指出,若給外傭一個月解僱通知,只需花約1,000元補回機票,再用約2,000元支付給中介公司另請新人,成本約3,000元,但可即時豁免9,600元徵款,「不過新約人工多100蚊,同埋有一排冇工人用,新人又唔知啱唔啱用,呢啲都要諗清楚」。
田北俊致函曾蔭權
勞工及福利局常秘鄧國威昨重申,在今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生效的合約,兩年不用徵稅。政府發言人補充,豁免徵款安排以入境處發出的外傭/外勞入境簽證日子為準。今年9月前已獲發外傭簽證的僱主,仍須按法例規定繳交徵款,直至合約完結。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昨已致函特首曾蔭權,指該黨接到不少外傭僱主投訴,質疑新措施最快要到9月才推行,未對已聘用外傭的僱主起即時紓困作用。他並指,本已準備招聘外傭的僱主,紛紛向中介公司表示暫停招聘,外傭也處於惶恐中。田北俊要求政府將寬免措施由特首宣佈當日起計算,並向外傭僱主退還多繳的稅款,直至寬免期完結。
豁免外傭稅Q&A
Q:上月剛簽合約,一次過交了為期兩年9,600元外傭稅,可否要求全部或局部退稅?
A:沒退稅安排,但只要在今年9月至2010年8月31日前續約,也可享兩年不用徵稅;假若僱主繳了兩年稅,但一年後決定不聘外傭,多繳稅款也不會退還。
Q:本來打算在8月找中介公司請外傭,是否等到9月申請才最化算?
A:不一定,因為免稅日期是以外傭領取簽證日子計起,並非以簽約或批出簽證日子計算。若現時簽約,外傭在9月後才拿證件,同樣可即時免稅兩年。
Q:即時以一個月通知辭退外傭,再等9月簽新約,是否「除笨有精」?
A:早一個月通知解僱,最平需付500元至1,000元機票,再花約2,000元給中介公司請新人,成本約2,500至3,000元,但可即時省回9,600元稅款。不過,新約月薪較舊約多100元。另外,須容忍短期內也會沒有工人處理家務。
資料來源:綜合勞工及福利局、入境處、外傭中介公司

外傭稅滾存至45億元
【本報訊】政府在03年10月起向聘用外傭的僱主徵收每月400元的外傭稅,用作再培訓本地僱員,至今已滾存約45億元。直至去年底,這筆款項滾存的利息已高達1.75億元。外傭僱主一直反對有關稅項。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昨已致函特首曾蔭權,要求政府徹底取消外傭徵款。
田北辰指做法不公
政府徵收外傭稅後,外傭組織隨即提出司法覆核,但敗訴。僱員再培訓局去年底終於獲准動用徵款,並宣佈大幅擴張培訓名額,令受訓學員將由現時每年的9.6萬人,增至08/09年度的15萬人,每年開支將由以往約4億元,增至往後兩個年度的11億元和14億元。
不過,僱員再培訓局主席的田北辰最近也開腔,指培訓勞工是政府的責任,現在反而要向中產人士徵稅,做法並不公平。他並指政府財政有巨額盈餘,不應繼續向外傭僱主徵收外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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