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能控告工廈大王<br>禁家族合營公司修改條文捐善款

曾文能控告工廈大王
禁家族合營公司修改條文捐善款

【本報訊】富商曾文能的已故父親曾紀華,與昔日「工廈大王」益新置業主席鍾明輝創辦的一間公司,於今年5月通過特別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中有關捐助慈善及非牟利機構的條文,而掀起爭拗。曾文能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該世叔伯及其子女等董事,要求法庭頒令該決議無效。 記者:梁瑞珮

原告為最近跟女藝人及名模傳緋聞的曾文能(41歲),八名答辯人分別為:鍾明輝、鍾的子女鍾賢書、鍾慧書、鍾建書、鍾倪敏,以及鍾賈安健、YapThiaYing及香港僑外俱樂部有限公司。
原告在入稟狀指,香港僑外俱樂部於今年5月6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聲稱通過特別決議,修改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包括加入條款,內容指可能由公司委員會成員以大比數決定,支持及捐助那些慈善及非牟利機構及組織。

新條款指若清盤後不分產

另一修改條款是倘若公司清盤或解散,付清所有債務後,任何剩餘財產,將不會分發給公司成員,但可能由委員會成員以大比數決定,轉往慈善及非牟利機構及組織名下,若未能達成決定則交法庭處理。
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聲明該決議無效,並在法庭有判決前,限制答辯人依決議行事,授權向任何慈善及非牟利機構及組織發放金錢。
香港僑外俱樂部是曾文能已故父親、惠泰集團創辦人曾紀華,與昔日「工廈大王」益新置業主席鍾明輝創立,並以公司名義持有渣甸山軒德蓀道11號大屋。曾紀華可謂是本港福建幫領袖,97年逝世。
按公司註冊資料,公司董事有鍾明輝及其子女等人,還有曾紀華遺孀馮婉琳及其長子曾文豪。而06年3月大屋曾招標出售,指明部份賣樓收益會作慈善用途,大屋去年2月以1.48億成交。

「工廈大王」鍾明輝。 資料圖片

曾繼承38億元但打理不善

將家族世交捲入訴訟的曾文能,繼承家族巿值38億元的上巿王國,可惜跟兄長曾文豪打理不善,更因偷公款於01年被判監七年半,至05底出獄。近年他先後與港姐陸詩韻及名模周汶錡傳緋聞。
案件編號:HCMP1332/08